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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建物分割測量

 

土地建物分割測量應備證件

 

  • 土地複丈、建物測量申請書
  • 土地、建物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 檢附足以證明同一分區使用證明文件
  • 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影本
  • 民國六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建築法修正前建造完成之證明文件
  • 戶政事務所增編門牌證明(建物分割時需附)
  • 法定空地分割證明書(土地分割時需附)
  • 協議書(建物為共有者)
  •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 所有權人身分證明文件
    •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影本
    • 法人登記證明文件暨代表人資格證明書
    • 華僑身分證明
  • 都市計劃分區使用證明書
  • 有無三七五租約證明(田、旱地目土地分割時需附)

◎備註:
     處理期限:十五天。
     申請方式:親自到場辦理或委託代理人到場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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