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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7實價登錄買賣案件申報方式為何?

1.憑證申報(A1):配合系統建置時程辦理,目前尚未完成。

2.線上登錄、紙本送件(A2):買賣雙方協議由其中一人或其代理人得於申請登記前無須使用憑證,透過網際網路之「地政線上申辦系統-不動產實價登錄」登錄申報資料後,取得申報書序號,並列印「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書(買賣)」紙本,由買賣雙方(及其代理人)簽章確認後,併同登記案件送件至地政事務所。

3.紙本申報(A3):買賣雙方(及其代理人)於買賣案件送件登記前,填具「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書(買賣)」紙本申報書,由買賣雙方(及其代理人)簽章確認後,併同登記案件送件至地政事務所。

張貼日期:11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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