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登記應備證件

 

  • 登記申請書及清冊
  • 繼承系統表
  • 被繼承人本人死亡時之戶籍謄本及繼承人現在之戶籍謄本
  • 分割繼承協議書及繼承人印鑑證明或親自到場核對身份(分割繼承時檢附)
  • 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 其他依法令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備註:
      處理期限:4天。
      申請方式:親自到場辦理或委託代理人到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