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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第10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日期:108-10-25    點閱:1540

 內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22日
發文字號:台內地字第1080265488號
 
修正「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第十點,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第十點
 
部 長 徐 國 勇
公布日期2019/10/22
相關附件: 點我連結修正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第10點規定說明-news1_13_14450.pdf[另開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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