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如果是三七五租約的承租人,出租人如要出賣他的耕地時,您有優先承買權,出租人應將它要出賣的條件以書面通知您,您在15日內如果沒有用書面表示您要買,那就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出租人如果沒有通知您而將土地出賣給別人,您可訴諸司法機關主張確認優先承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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